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做好2023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七一”前后命名表彰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为做好评选表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选范围和数量
优秀共产党员:党组织关系在学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学院拟评选表彰5名;推荐参加学校评选1名。
优秀党务工作者:学院各级党组织书记、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学院拟评选表彰2名;推荐参加学校评选1名。
先进基层党组织:学院各基层党组织,学院拟评选表彰2个;推荐参加学校评选1个。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2021年以来获得校级及以上“两优一先”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一般不再参加学校评选;2021年以来获得院级“两优一先”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一般不再参加此次院级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1.专业技术岗位党员应当是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科研创新的表率;
2.管理服务岗位党员应当是勤奋工作、服务基层、服务师生的表率;
3.学生党员应当是勤奋学习、志存高远、全面成才的表率。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应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同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党组织书记: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实绩突出;注重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好;关心师生医务员工,善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为师生员工办实事解难题;处事公道,作风民主,清正廉洁,群众口碑好;评选校级优秀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评选院级优秀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2.专职党务工作者: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专业水平,模范履职尽责;善于把握工作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评选校级优秀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截至 2023年6月30日)。评选院级优秀一般应从事党务工作满1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应出色完成学院规定的各项任务,组织力强,政治功能突出,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方面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基本条件是:
1.政治功能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履行党建责任;
2.领导班子好,有较强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
3.党员队伍好,党员队伍素质过硬、富有活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服务师生员工好,主动解决师生员工难题,切实维护师生医务员工利益;
5.工作业绩好,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带领师生员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事业中取得显著成绩;
6.遵守纪律好,严格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和各项纪律规定,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勤勉;
7.党支部成员近3年内未有违法违纪、违反八项规定、师德师风、校纪校规等问题。党支部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3年6月30日)。党支部2022年星级评定一般应为五星级。
三、评选程序
1.推荐。以各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在全院范围内(包含学生和教工党员)进行民主推荐,其中优秀共产党员每个支部推荐5名(推荐本支部人选不得超过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支部推荐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每个支部推荐2个。学院党委将根据评选情况,研究确定各类别推荐对象。
2.考察、审核和公示。学院党委对各支部推荐的对象进行考察,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普通师生意见,征求学院纪检委员的意见并核查其干部人事、党员档案。经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表彰对象,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3.决定。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4.表彰。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5.向学校推荐。学院党委研究提出拟向学校推荐对象,报送至学校党委。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6月4日17:00 前将推荐结果报送学院党委。学院党委研究确定院级表彰名单及推荐人选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材料包括:(1)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见附件);(2)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为1500字以内), 推荐对象有典型事迹片的可同时上报。
2.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从严掌握。要注重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2周年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结合、与推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七大战略”提档升级相结合。大力弘扬奋斗精神、改革精神、创新精神,营造发现榜样、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广泛调动师生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党建引领推动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3.在推荐工作中要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注重发掘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102周年!
附件:1.药学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2.药学院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3.药学院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4.山东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
5.山东大学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审批表
6.山东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审批表
7.填表说明
中共山东大学药学院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